*批号之间用换行分开
*批号之间用换行分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棉基差交易行为,保证江苏易程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聚棉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商品棉基差交易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规范商品棉基差交易的各项行为,平台及会员等相关各方必须遵守。
第三条 商品棉基差交易指会员通过平台采用“期货合约+基差”报价方式卖出或买入商品棉,相应的卖方通过平台报价,相应的买方通过平台点价,点价成交后生成购销合同,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棉花交收的一种交易方式。
第四条 平台报价方式为展示价,供买卖双方参考,实际成交价以点价确认为准。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五条 商品棉基差交易分为卖方基差交易和买方基差交易。本细则仅适用于商品棉卖方基差交易(以下简称“基差交易”)。基差交易是指卖方发布拟销售商品棉的批号、重量指标、质量指标、重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交提货约定等信息,并以“期货合约+基差”方式进行报价,买方通过点价方式应价,成交后生成购销合同,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棉花交收。
第六条 基差交易日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期货交易日一致。
第七条 参与基差交易的商品棉须经国家法定纤检机构检验并可出具有效证书。
第八条 基差交易程序
(一)参加基差交易的会员须为经平台审核通过的企业,获得平台交易资格。
(二)会员参与基差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平台的基差交易系统并同意遵守相关交易规则。
(三)买方会员参与基差交易前,应在平台内企业自有账户中存入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为1000元/吨。
(四)卖方通过平台发布拟销售商品棉的批号、重量指标、质量指标、重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交提货约定等信息,并以“期货合约+基差”方式进行报价,等待买方点价。
(五)买方在基差交易日内选择基差报价资源并点价,该点价未被卖方确认前,买方可修改(或取消)点价。卖方确认后,双方形成购销合同,并加盖公章生效。
(六)如果存在同一批资源被多个买方点价,卖方只能确认一个买方,原则上是价格优先,相同价格情况下时间优先。
(七)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按正常贸易流加理货转手续。
第九条 本平台无手续费,不对买卖双方收取费用。代理采购与代理销售的费用另计。
第十条 买卖双方在达成购销合同后,某一方拒不执行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执行。平台未作为买、卖的一方参与交易的,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 买卖双方若出现交易纠纷,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平台可协助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司法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平台未作为买、卖的一方参与交易的合同方,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
第十二条 除买卖双方合同约定之外,本细则及平台发布的公告、通知等,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江苏易程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在特定情况下,平台可发布通知、公告等作为本细则的补充,若通知、公告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通知、公告为准。
第十四条 因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者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造成损失的,平台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